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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与会计学院联合开展安全知识讲座与火灾逃生演练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6 16:19:06 点击数:

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安全素质、普及安全知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2021年5月5日下午,商学院与会计学院联合开展“校园安全防患于未然”安全知识讲座(一教B区103)、火灾事故逃生演练、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系列活动,特邀我校安全保卫处消防科科长赵宝东进行专业指导。参加人员有: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梁铁宇、会计学院辅导员班允沛、商学院辅导员李星举、商学院与会计学院的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2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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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由学生干部对国家安全、新冠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材料图文兼备,内容覆盖广泛。

随后,赵宝东科长上台,围绕消防的“四个能力”展开培训,给在座的师生带来了满满的“干货”。

检查和消除隐患能力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且建立巡查记录,做到“十查十禁”。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若发现火灾后,第一时间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近原则”。

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做到熟悉疏散逃生通道,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老师、学生干部可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向学生介绍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同时加大对违规电器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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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讲座结束后,赵宝东科长带领同学们进行火灾事故逃生演练。学生们“弯腰捂鼻靠墙”沿着逃生标识有序撤离到室外。

最后,赵宝东科长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挑选部分学生进行实际操作。

通过本此系列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使同学们深入了解身边的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范,为我院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消防小贴士

01

遇到严重火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准确说出火灾地点和火情。

02

消防法规定:消防应急门日常不可打开。

03

灭火器应先运输到火源附近再使用。

04

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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