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吉林工商学院商学院 !

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人才培养 > 正文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聘任教学督导员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8 19:11:17 点击数:

 

为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过程各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工商管理学院面向全系在职教师聘任教学督导员。

一、聘任条件

1热爱、关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治学严谨,讲课效果好

2、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敢于发表意见,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专业人士,以及专业建设负责人,在校级以上讲课比赛中获一等奖的青年教师、优秀青年博士等

4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教学督导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对本部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2每学期组织召开至少1次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情况,同时收集师生对本部门和学院教师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每学期每位督导员按教学院(部)要求听课,听课后要及时向被听课对象进行反馈,详细填写评价表,提出不足之处及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

4参与本部门的常规及专项教学检查、专项评估、教学竞赛、技能竞赛等工作,并进行指导。

5定期召开督导员信息沟通会,将听课、检查、调研、座谈等收集到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呈报,并在沟通会上进行集体研究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本单位领导。

6每学期末形成学期工作报告提交本部门和一级教学督导组。

三、工作待遇

教学督导组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待遇。

四、聘任方式

教学督导员由教学院聘任,被确定的人员填写《××学院(部)教学督导员报名表》并提交本教学院留存。

五、聘任期限

本次聘任的教学督导员聘期从201710月至20188月,可连聘连任。

六、聘任人员及分工

许晶、岳惠志、袁竹、张国良、赵春蕾、王亚玲、张向君、宋立秋、李佛赏、

李伟华

第一组:许晶、李伟华、张向君、李佛赏,负责物流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

第二组:岳惠志、张国良、赵春蕾,负责工商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第三组:袁竹、宋立秋、王亚玲,负责市场营销和物业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

                                    2017-10-18

 

学院电话:123456789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 版权所有 吉林工商学院 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邮编:130507